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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撤诉!”检察官一个建议,还“黑名单”上的她清白

下城检察 杭州检察 2021-04-26

四方视频会议


“章检察官,虽然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但之前那么多次通话,我能感受到你们很真诚地在帮我解决问题。我相信检察院、法院,感谢你们,我同意撤诉。”


3月30日,在一场由当事人修女士、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参加的四方视频会议上,修女士做出了撤回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


2018年年底,北京的修女士在注册公司时意外得知自己成了一家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该公司于2014年10月在杭州注册成立,因存在多项异常经营行为被列入工商黑名单,修女士也因此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注册公司。为此,修女士多次赶赴杭州,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要求撤销公司注册登记,但因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为证明修女士身份证被冒用的调查取证权,无法启动撤销登记程序。


因申诉未果,修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注册登记。但由于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修女士可能面临败诉。


根据下城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正在协商起草的《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约定:对行政行为有可能认定违法,存在可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开展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开展法律监督中有调查核实权。


据此,2020年3月6日,区法院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给下城区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章思思根据《办法》约定,迅速向区法院调取案卷、与办案法官沟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注册登记原始资料;走访公司注册地查询实际经营人员;致电询问当事人修女士固定证据。最终查明修女士的确未注册该公司。




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取证


3月17日,下城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要求启动拟撤销调查公示程序的检察建议。3月20日,拟撤销公告发出。3月30日,考虑到疫情期间修女士远在北京,下城区检察院召集召开四方视频会议,经多方释法说理,修女士同意撤回行政起诉,案件顺利办结。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


从下城区检察院收到区法院移送的案件线索至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拟撤销公司注册登记公告,仅用了15天。高效结案的背后,是《办法》的支撑。





2019年底,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王某、吕某因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的2起行政争议案件中,发现,由于缺少身份信息数据和专业技术支撑,加上多个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依靠单个部门很难辨别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的真伪,类似案件为数不少。


为促进类案规范、高效办理,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救济,下城区检察院主动与区法院、区司法局沟通,《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于3月23日在全市率先正式会签。





《办法》明确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定期通报案件受理情况、数据,在做好保密工作前提下进行案件信息共享。同时,建立协调有序的分工配合机制。确定将存在违法、瑕疵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合理诉求无法解决、行政自由裁量权争议以及涉及环保、民营企业、重大公共政策等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案件作为联合化解的重点领域。明确司法局在督促行政机关、搭建沟通平台,法检两院在协调沟通、权益保障等方面各负其责。强化诉源治理,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和解。


《办法》还拓展了争议化解手段与监督举措。规定可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争议联合化解,并可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协同救助等多元化解方式,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可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复议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最高检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对于强化行政检察职能,推进行政诉讼诉源治理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将在实践中加强协作,有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下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龚赟燕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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